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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省区市出台措施 助企业抗疫情渡难关

点击数:9952020-02-25 00:00:00 来源: 中国税务报

2月18日,湖南省政府发布30条措施,从金融、社保、税费等10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。至此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均已出台措施,支持企业抗疫情渡难关。记者梳理发现,在各地出台的措施中,减轻企业地方税费负担成为一项重要内容。各地出台的措施,与前不久财税部门出台的一揽子抗击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形成合力,有利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帮助企业解决难题,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。

政策公布后,各地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,细化推出一系列纳税缴费便利措施,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。

措施密集出台 全力支持企业

2月以来,各地政府密集出台应对措施,通过减免税费等多重措施为企业减负,帮助企业克服困难。

北京市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措施。其中明确,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,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。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,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,或简化停业手续。

天津市出台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,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恢复生产经营。在税收政策方面,明确要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,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,可享受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缴税;受疫情影响停产或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,可申请临时减免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此外,还从特许放宽社保政策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税费惠企措施。

上海市出台28条政策,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,包括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、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、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、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等。初步测算,各项综合手段可为全市企业减轻负担、降低成本300亿元以上。

江苏省出台了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12大类50条政策措施。其中提出,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。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,江苏分类分层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传统服务行业和中小企业,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和个人实行财税优惠政策。

浙江省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,降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。其中包括减免小微企业税费、延期缴纳税款、缓缴社会保险费以及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山东省也出台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,在税收政策上,从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延期缴纳税款等方面,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。

作为疫情防控主阵地,湖北省出台防控疫情17条财税支持政策,从落实税收政策、农副产品和医护物资供给补助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,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,鼓励企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。

广东省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、减轻企业经营负担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、优化政府服务等5方面,提出了共20项政策措施。在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方面,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,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。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,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
重庆市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0条政策措施,包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、延期缴纳税款、个体工商户调整定额、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涉税措施,力争有效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。

四川省印发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10条措施。其中,税费减免方面,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,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,其应缴纳的增值税、所得税,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,或按其缴纳额,通过财政支出方式,予以全额补助。

陕西省出台了22条“战疫情稳经济”具体举措,其中着重强调要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,包括对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和相关个人给予税收优惠,对因疫情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减免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,支持企业尽快复工生产。

此外,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广西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省(自治区)也出台相应举措,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。

发挥税收职能作用 贡献抗疫税务力量

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,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到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、“非接触式”办税要添力、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、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,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。各地税务部门闻令而动,在全力做好系统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推出系列举措,确保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税收政策落到实处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。

河北省税务局联合省财政厅、石家庄海关推出10条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,全力缓解因疫情造成的企业停工停产、纳税困难等问题,减轻企业税费负担,降低运营成本,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企业的冲击。

疫情防控工作期间,黑龙江省税务局落实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,出台办税服务举措,明确四类20条支持措施。其中既有对无偿捐赠货物和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免征相关税费等10项减免政策,又有对扩大产能购置设备税前一次性扣除等3项扣除政策,还有对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等2项退税政策。

福建省税务局结合当地实际出台12项举措,从支持物资供应、支持医疗救治、支持困难企业、支持科研攻关、支持公益捐赠、支持民生保障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,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江西省税务局推出15条措施,从调减受疫情影响纳税人税额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、延长税款缴纳期限、延期缴纳社保费等6个方面,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。此外,江西省税务局还推出4项措施,全力优化疫情期间办税缴费服务。

河南省税务局发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10项“硬”举措,包括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、支持疾控医疗救治、鼓励公益慈善捐赠、保障生活物资供应、服务企业科研攻关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、帮扶中小企业持续发展、快捷响应税费诉求、拓展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服务、营造安全高效办税缴费环境等内容,最大限度支持企业抗击疫情。

广西税务局出台“五落实、五办好”10条措施,落实税收优惠政策、优化纳税服务,稳定经济运行。落实税收优惠方面,在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基础上,再次细化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。优化服务方面,推出退税优先办、困难减免加速办、申报纳税延长办、发票领用按需办、个性需求预约办等举措。

海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全面支持抗击疫情工作10项税收措施,从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、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。此外,还从具体税收优惠上支持居民生活物资供应,支持各界开展公益捐赠,保障疫情防控重点行业企业平稳渡过难关。

宁夏税务局从延长征期,缓解办税压力;规范指引,拓展“非接触式”办税范围;政策保障,服务措施到位;效率优先,精简执法方式;据实评价,保障纳税人权益;提质增效,推行容缺办理;严密巡查,确保系统平稳运行等方面,细化部署了7项措施,筑牢打赢战“疫”的税务防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