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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最近取得一笔消费税出口退税款,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?

小胡问:公司最近取得一笔消费税出口退税款,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?
2014-09-12 09:45:05

答:《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》(财会〔1993〕83号)第六条规定,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,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法的,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: (1)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,应在计算消费税时,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科目。实际缴纳消费税时,借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。 (2)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,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,借记“应收出口退税”科目,贷记“商品销售成本”科目。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出口退税”科目。 从上述规定可知,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的,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。而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,应冲减“商品销售成本”,实际上增加了利润额,应就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。